扫黑除恶
10月25日,枝江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何某某等14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该案是宜昌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的重大成果,也是宜昌市内侦办的第一起涉黑案件,群众高度关注,社会反响强烈。
枝江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自2017年以来,何某某等人多次实施强迫交易、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逐步形成成员相对稳定、组织特征明显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并通过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敛财,为组织提供经济支撑。何某某等人的行为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共涉及5个罪名36起违法犯罪事实。
为了依法查清案情,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委托辩护人、指定辩护人在庭前分别会见了14名被告人,并查阅全部案卷。合议庭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召开3次庭前会议,就案件管辖、是否回避、是否申请非法证据排除等问题充分交换意见,形成共识。
枝江市人民法院依法适用7人合议制对该案进行审理,由3名审判员、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5名检察人员出庭支持公诉,何某某等14名被告人及其15名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在审判长主持下,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法庭对起诉书指控的相关犯罪事实展开调查,公诉人、辩护人分别向被告人讯问、发问,控辩双方对何某某等被告人的部分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
经过一天半的庭审,26日12时许,审判长宣布庭审结束,随后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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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恶,净环境,
促稳定,保平安。
宜昌市公安局有奖举报黑恶犯罪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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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举报对象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首要分子;
☞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骨干分子;
☞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出警队”、“讨账队”和“职业医闹”的黑恶势力;
☞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包庇、纵容黑恶犯罪的公职人员。
二、奖励标准
举报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按下列标准对举报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判决的,奖励人民币30000元;
☞以恶势力犯罪集团判决的,奖励人民币10000元;
☞以恶势力犯罪团伙判决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
☞公安机关根据举 报线索抓获重大涉黑涉恶案件逃犯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
注:对多人举报同一线索的,原则上只奖励第一举报人。
三、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采取实名或匿名进行举报。实名举报的应提供举报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等情况,匿名举报时,举报人可向公安机关自行设定6位数以上数字作为本人代码或密码,公安机关据此确定举报人并兑现奖励。
☞电话举报:公安机关: 110,市扫黑办: 0717-6252095,市扫黑办执纪问责组: 0717-6255451
☞邮箱举报:
ycsshb2018@sina. com
☞信件举报:信件邮寄宜昌市胜利四路52号市委政法委扫黑办
扫黑除恶,绝不手软!
如你有相关线索,
请举报!
来源 | 三峡日报
编辑 | 孙红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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