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盐亭县人民法院党组
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
实 施 意 见
各党支部、庭、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中发[2013]4号)、《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3]14号)、《中共绵阳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绵委发[2014]4号)、《中共盐亭县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盐委发[2014]2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 (法[2014]27号),《中共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绵中法党[2014]1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委文件精神,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改进工作作风和最高人民法院“六项措施”、省法院“三条规定”、作风建设四项要求等有关要求为切入点,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进一步转变作风、强化群众观念、端正司法理念、建设司法公信,更好地发挥人民法院的职能作用,奋力推进争创“两个一流”工作,为把我县建成生态经济强县提供坚强有效的司法保障。
(二)基本原则。坚持正面教育为主,认真落实从严要求;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充分发扬整风精神;坚持开门搞活动,努力实现群众满意;坚持分类指导,增强针对性实效性;坚持领导带头,突出示范引领推动。
二、总体要求
突出学习教育,突出问题导向,突出司法为民,突出领导示范,边学边查边改。按照市委、县委要求和上级法院指导意见,切实把握三个方面要求:
——全面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总要求。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对照理论理想、党章党纪、民心民生、先辈先进四面镜子,贯彻整风精神,坚持严的标准、措施、纪律,坚决反对“四风”,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进行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使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凝聚起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
——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对象。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突出抓好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审执业务部门派出人民法庭和立案、信访窗口及诉讼服务中心的教育实践活动。
——认真落实“六个更加注重”要求。充分借鉴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经验,发扬认真和“钉钉子”精神,更加注重领导带头、层层示范,更加注重聚焦“四风”、解决问题,更加注重敞开大门、群众参与,更加注重分类指导、有序推进,更加注重上下协力、衔接带动,更加注重严格要求、真督实导。
三、重点任务
教育实践活动重点是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把改进作风的要求真正落实到基层。按照市委、县委要求和上级法院指导意见,努力实现宗旨意识进一步增强、司法作风进一步改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强化、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办案质量效率进一步提升的目标任务。
——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主要表现是形式主义方面学风文风会风不正,工作不实;参加业务培训走过场,不积极主动学习新的法律法规;不敢担当,不敢碰硬;执行上级要求打折扣、搞变通,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两个务必”和“四讲四不”“四个首先做到”意识淡化;不自觉遵守《保密法》相关规定,随意打听案件进展情况、审判委员会讨论结果,外泄审判秘密现象偶有发生;官僚主义方面存在特权思想,对群众漠然置之、横眉瞪眼、言语生硬、盛气凌人;接待来访群众时、进行案后释明工作时不够耐心详尽,存有敷衍了事的侥幸心理;遇到缠访、闹访群众时推脱责任、冷硬横推的行为时有发生,甚至向院主要领导推诿;享乐主义方面缺乏吃苦耐劳精神,工作态度不积极,主动性差,推一推、动一动,不推不动情况严重;不比工作成绩比利益,不比奉献比享受;奢靡之风方面情趣低俗,追名逐利,奔走于酒场,迷恋于牌局;大操大办,借婚丧嫁娶请客敛财;对亲友要求不够严格,接受请托打探、帮忙说情;公务用车规定执行不严格等。院领导班子及党员领导干部要重点解决政绩观偏差,决策不科学,当太平官、逍遥官,文山会海,安排部署多、检查落实少;工作不负责任,不敢担当;在执行上级任务时打折扣、搞变通,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热衷于迎来送往、交际应酬;下基层走马观花、浮光掠影,说假话、汇假报;功利色彩浓厚、组织观念淡薄,官本位思想严重,不是把心思和精力用在工作上等问题。各党支部、庭室及全院党员、干警要重点解决庸懒散冷软假歪奢,群众观念淡薄、工作懈怠冷漠、执行不力;理想缺失,信念动摇,在党不爱党,在党不为党;对审判质效管理、网上办案流程有抵触心理,消极办案、办公;缺乏学习热情、学习动力,既不愿学也不会学,既不真学又不真信;不钻研业务,工作一问三不知;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吃拿卡要,司法不廉;执法不讲程序,执法不公,搞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情趣低俗,追名逐利,追求物质享受;在位不在岗、在岗不履职,自己的工作往别处推,往院领导身上推,领钱不做事;上班时间随意离开工作岗位,工作缺乏积极性和创造性等问题。
——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坚持为民利民便民,认真落实各项司法便民利民制度措施,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深化执行公开,在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环节,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更加方便群众诉讼,进一步建设阳光型、服务型、效能型法院。
——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强化“最好的服务就是最好的管理”理念,以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抓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立足本职,爱岗敬业,以作风转变新成效推动审判执行工作新提升,以一流审判业绩服务群众,提升司法公信。切实解决群众观念淡薄、工作懈怠冷漠等问题;解决案件久拖不办、久拖不执、执行不力等问题;解决群众来访接访台账、诉求登记台账、领导干部值周值班制度等不规范不完善问题;解决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环节便民利民服务不完善不到位问题。同时,也要解决个别领导干部工作不负责任,不敢担当的问题。要在切实转变作风,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上作表率。力争案件质效评估综合指数达到全省一流;发回重审、改判案件数量明显下降;均衡结案更趋合理,高效结案进一步增加,无超审限案件且长期未结案件化解率达100%;案结事了,案件服判息诉率明显上升,案件再审和信访风险明显下降。
五、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教育实践活动从今年1月开始,9月基本完成。活动着重围绕“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进行。集中教育时间不少于3个月。
教育实践活动在全体党员中开展,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可参加活动。重点是领导班子和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要坚持调动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两个积极性,打牢学习教育和查摆问题两个基础,抓住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两个关键。整个活动主要抓好以下内容步骤。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
1.抓好学习教育。学习教育是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首要任务。在动员部署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章,学习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同志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发〔2013〕4号、川委发〔2013〕14号文件规定的学习内容及省委、市委有关会议精神,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学习市委关于向兰辉、张勇同志学习的文件精神,学习县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和编发的《学习读本》,以及中政委、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同志关于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等内容。
按照县委和上级法院活动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扎实抓好“理论宣讲、先进典型引导、结对帮扶实践、反腐倡廉警示”四项专题教育和“群众路线怎么走、改进作风怎么办、五好干部怎么做、为民务实清廉推进生态经济强县建设、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五个专题讨论;开展“讲、作、听、看、写”五项活动,即党组书记讲一次党课,邀请专家学者作一次辅导讲座,听先进人物作一次报告,看一部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片,党员、干部写一篇心得体会。综合运用个人自学、中心组学习、典型引导、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专题讨论交流等多种方式,使广大干警准确把握贯彻群众路线的实践要求,增强在执法办案中践行群众路线的行动自觉,认真审视我们对群众的感情究竟有多深、司法为民措施落实到底怎样,群众对司法实践不满意的地方究竟在哪里,如何在执法办案中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等问题。切实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总开关”问题,解决好入党为什么、当干部做什么、为后人留下什么的问题,解决好权利观、地位观、利益观问题。
严格要求,确保学习效果。院领导班子及成员学习讨论不少于40个学时,其中:组织集中学习培训不少于3天,开展集中讨论交流不少于3次。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培训、专题辅导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搞好学习讨论。对院领导班子及科级以上党员干部,要重点抓好中心组学习、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专题讨论等。
2.深入调查研究。结合“走基层”“两下两上”“三同四百”“挂包帮”等活动,深入开展“六走进、五必去”活动,由院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组织党员、干部走进农村、走进社区、走进站所、走进企业、走进学校、走进医院,做到困难群众家中必去、失地农民家中必去、信访老户家中必去、离任村(社区)干部家中必去、拆迁现场必去,广泛调查研究,充分了解社情民意。调研的重点要坚持聚焦“四风”,紧贴法院实际,了解和掌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了解和总结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七项规定情况,了解和掌握党员干部和群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方面最不满意的问题和意见建议,了解和掌握人民群众的司法诉求和人民群众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困难、问题,特别是查找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影响人民法院司法公信的突出问题,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分别对走访调研的内容进行整理。
4.广泛征求意见。院党组要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廉政监督员等对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等方面的意见。特别是结合法制宣传、巡回审判、带案下访、回访当事人等工作,依托社区法官、驻村法官、法官工作等司法便民载体,近距离听取各界群众意见,尤其注意听取案件当事人、律师等工作对象、服务对象的意见,了解人民群众司法需求。要防止相互征求意见搞“函来函往”“公文旅行”,防止重复征求意见。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进行分类梳理并转达反馈。对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中查找出来的问题,要坚持边学边查边改边做。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阶段。
查摆问题是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关键环节。要从法院工作实际出发,采取座谈走访、随机调研、网络征询、登门入户等方式,对照理论思想、党章党纪、民心民声、先辈先进“四面镜子”,重点查找“四风”方面突出问题、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和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1.切实找准“四风”突出问题。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对照改进作风有关规定,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多种方式,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党员、干部都要自觉“对号入座”,深入开展“四风”问题大讨论,查找梳理“四风”问题具体表现。按照县委及上级机关要求,开展“四查四治”活动。一是查宗旨意识强不强,治脱离实际、脱离群众之病;二是查工作状态好不好,治敷衍塞责、弄虚作假之病;三是查“两个务必”和“四讲四不”“四个首先做到”牢不牢,治庸懒散冷、贪图享乐之病;四是查廉洁自律严不严,治挥霍奢靡、铺张浪费之病。要严格对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中央十五项规章制度、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六项措施”、省法院“三条规定”和作风建设四项要求等进行自查。
2.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按照“重在写问题、重在找原因、重在查自身”,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党员、干部要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坚持触及思想、正视矛盾和问题,深刻剖析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具体表现、主观原因和思想根源。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一是班子和个人在“四风”方面存在哪些突出问题;二是存在问题的主观原因和思想根源是什么;三是今后努力的主要方向。对照材料要撰写执行上级各项规定的情况,逐项列出“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典型事例,对“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作出说明,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等方面剖析根源,明确从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中反思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从班子问题中反思个人问题,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发生过的典型案例中查找隐患问题。要注意处理好班子集体总结经验教训与领导干部自我剖析的关系、下属出现问题与上级领导责任的关系。要认真负责地对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作出回答。院主要负责同志要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由院党组将专题讨论和审定;院领导班子及院主要负责同志、党员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按要求层报审阅通过。对照检查材料联系实际不够,问题找得不准、剖析不深不透的,必须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撰写。
3.开展交心谈心。院主要负责同志要与班子成员逐一谈心,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谈心,同时班子成员还要与分管联系庭室负责人开展谈心,听取意见建议,特别要注意把相互之间提出的批评意见进行沟通,达成共识。同时,在人民陪审员、廉政监督员、服务对象、律师等社会各阶层中广泛开展座谈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作风的意见建议,坚持谈心谈话要做到“全覆盖”。
4.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院党组领导班子要组织召开一次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召开民主生活会前,要深入开展谈心活动。会上,要以整风精神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班子成员既要进行深刻的自我批评,又要进行诚恳的相互批评,既揭短亮丑、动真碰硬,又实事求是、出以公心,不发泄私愤,不搞无原则纠纷。纪委和上级相关部门将派员参加民主生活会,督导组组长对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进行点评。会后,院党组专题讨论形成我院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和专题报告按要求层报审阅通过,并按相关要求,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
5.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和分析评议。每个党员都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会,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并将专题组织生活情况报党总支审阅。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阶段。
1.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和落实整改措施。院班子成员和每名党员、干部都要针对群众观提出的意见、对照查摆出的问题,要一一提出整改措施和办法,由院党组主持制定领导班子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明确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后,要一项一项抓好落实,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抓紧创造条件积极解决,推行开门整改,向群众作出整改承诺,及时公布整改情况,请群众评价和监督,确保整改成效让群众感受得到、大多数人满意。
同时,院领导班子及成员要制定个人整改措施,由院党组将专题讨论和审定,并按县领导小组要求层报审阅通过。此外,院长要审阅领导班子成员的整改材料;院领导班子成员要审阅分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的整改材料;各党支部书记要审阅本支部党员的整改材料。
2.开展集中专项整治。紧扣“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切实解决学风不正、文山会海,深化整治案件久拖不决、久拖不执、服务态度作风,门难进、脸看难、事难办,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精神懈怠、不思进取,讲究排场、铺张浪费等普遍性问题。同时,要紧贴法院实际,立足审判职能,以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导向,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作风和审判工作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从严管理队伍,加强司法行为规范化建设,严肃查处执法办案中冷硬横推、吃拿卡要、敷衍赛责、推诿扯皮等行为;加强诉讼服务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统一的工作流程、司法礼仪和服务规范,坚决克服高高在上、盛气凌人的衙门作风;加强司法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引导广大干警保持高尚品格和廉洁操守,坚守公正廉洁司法的职业道德准则;全面实施量刑规范化工作,使量化过程更加公开透明,进一步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进一步提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质量和水平。真正让群众办事更加便利、得到更多实惠,增强安全感、提高满意度,切身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
3.强化正风肃纪。坚持严字当头,坚持整治特权病、冷漠病、懒散病、享乐病、挥霍病。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整改边再犯的,要严肃批评教育。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教育管理干部,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领导干部抓廉政建设的职责和权限,形成责任明确、考核到位、追究有力的责任体系。加强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工作,严格执行廉政监察员、法官任职回避、防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主动接受当事人监督等制度,推进司法廉洁制度刚性运行。进一步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严肃查处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行为,以最坚决的态度扫除司法腐败现象。
4.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结合开展集中整改,扎实开展“法治基层行”活动,全面推进和落实诉讼引导、立案审查、立案调解、司法救助、信访接待等“一站式”的诉讼服务,切实解决当事人办事难的问题,进一步把司法为民便民利民惠民、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具体化。继续深化“三同四百”“两下两上”“挂包帮”活动,竭尽全力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建立健全民生诉求、困难群众、稳定工作、干部作风“四本台账”,努力提高带着责任和感情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
5.加强司法作风制度建设。结合查摆问题和专项治理,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便民利民、司法公开、廉洁司法、审判管理等各项制度,同时对现行规章制度进行分析梳理,落实“废、改、立”,即行之有效的继续执行,不适应形势任务要求的及时修订完善,存在的制度漏洞抓紧补上,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依靠执行制度实现改进司法作风常态化。
六、活动载体
紧紧围绕祛除“四风”,大兴求真务实、敢于担当、勤政廉政、艰苦奋斗之风,创新载体,以活动实效取信于民。
(一)开展“学习宣讲、查摆问题”行动。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深入联系点,宣传学习体会感受,动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努力实现学习宣讲全覆盖。院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在深入讨论基础上,采取“开门评风”、“百姓听音”、“基层问症”等多种方式,广泛收集意见建议,诚恳听取批评意见,并对照党的纪律、工作要求、先进典型、群众期盼,把自己主动摆进去,深刻反思“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真正触及思想和灵魂。
(二)开展“重拳出击、祛除‘四风’”行动。对“四风”顽症,出重拳、下猛药集中整治。深化“一评五制三整顿”改进工作作风优化投资环境专项活动;深入开展文山会海、“三公”经费支出过大、公款吃喝送礼、违规操办婚丧嫁娶事宜、干部“走读”以及利用农家乐、公共食堂奢侈浪费和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等专项整治活动。同时,结合我院工作实际,从严管理队伍,严打“四风”问题,强化正风肃纪,严肃查处执法办案中冷硬横推、吃拿卡要、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行为。
(三)开展“学兰辉学张勇、争做‘五好’”行动。以学习践行兰辉、张勇精神为契机,立足履职尽责,深化“三亮三比三评”活动,推动创先争优常态化、个体化、长效化;选树一批“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好法官典型;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着力营造“组织创造环境、个人追求卓越”的干事创业环境。
(四)开展“转变作风、提升能力”行动。采取专题培训、现场参观、实践锻炼、交流轮岗、同吃同住同劳动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养成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作风,提升调查研究、掌握实情能力;养成倾听民意、集中民智作风,提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能力;养成直面困难、直面问题作风,提升解决问题、化解矛盾能力;养成顺应群众意愿、回应群众呼声作风,提升宣传群众、组织群众能力。
(五)开展“聚焦服务、晋位升级”行动。围绕“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服务党员、服务基层”创建主题,深化“三分类三升级”活动,切实找准服务需求、创新服务载体、丰富服务形式、强化服务保障,不断提升服务效能。全面推行党员先锋行为管理,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
(六)开展“亮岗践诺、请您监督”行动。以党员、干部、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导向,以工作计划、工作举措、完成时限为内容,由党组书记、院长年初在电视上晒承诺、年末晒业绩;部门中层以上干部在县政务网上亮身份、亮岗位、作承诺,公开接受全县人民监督,年终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基层群众对践行服务承诺情况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七)开展“三同四百、基层连心”行动。做实“走基层”活动,深化以“与联系农户同吃同住同劳动,进百家门、访百家人、排百家忧、解百家难”为主要内容的“三同四百”活动,推行“双报到”、宣讲课堂、决策论证、信访接待、法律知识、技能培训“六下基层”,加大扶贫攻坚力度,更加突出“结穷亲”,要求领导干部深入基层知民情、晓民意、排民忧、解民难,做人民群众的知心人、贴心人、暖心人。
(八)开展“两下两上、富民惠民”行动。以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为重点,深化“两下两上”活动,进一步扩大活动的参与面和覆盖面,着力解决与基层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实际问题,切实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提升党员干部的亲和力、提升基层干部的核心力、提升农民群众的创新力,让老百姓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
(九)扎实开展“法治基层行”活动。以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便民利民惠民为重点,全面推进和落实诉讼引导、立案审查、立案调解、司法救助、信访接待等“一站式”的诉讼服务,切实解决当事人办事难的问题,把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具体化;认真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完善诉讼费缓减免制度,让有理无钱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大力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认真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努力让打赢官司的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真正让群众办事更加便利、得到更多实惠,增强安全感、提高满意度,切实感受社会公平正义。
六、组织领导
院党组要带头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各党支部、各部门要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周密部署安排,精心组织实施。
(一)健全组织机构。成立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吴颖同志担任,副组长由杜尧、苏奇元两名同志担任,其他党组成员和科级党员领导干部为成员。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3个工作组。苏奇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院党组、党总支、各党支部、各庭室是抓好本院、本支部、本庭室教育实践活动的责任主体,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把教育实践活动紧紧抓在手上,抓出成效。
(二)加强督促检查。领导小组督察组要采取定期召开座谈会、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了解通报活动进展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对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支部和个人,要及时提出批评,限期整改,确保每一环节、每一内容步骤落到实处,力戒形式主义,真正做到“不虚”、“不空”、“不偏”。
(三)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宣传力度,制定宣传方案,做好舆论引导,及时反映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大力宣扬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
(四)注重搞好结合。当前法院工作头绪很多、任务很重,要正确处理好教育实践活动与正常业务的关系,确保活动开展符合实际、扎实到位,切实把通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激发出来的积极性,及时引导到当前各项法院工作上来,以活动促工作,以各项工作的进展检验活动的成效,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和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双丰收”。
中共盐亭县人民法院党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