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吴院长在县人民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在县人民法院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吴 颖

(2014年3月26日)

同志们:

阳春三月,万象更新祖国大地生机勃勃,阳光灿烂,在这美好而又充满希望的季节在正值全国“两会”隆重召开之际,中央和省、市、县委统一安排部署的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式启动了!

2月28日,县委召开了全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对我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总动员、总部署,市委第7督导组第一组长蔡清顺同志和县委朝先书记分别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院动员大会,主要任务就是:认真深入学习和领会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对全院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动员和安排。为开好今天的动员大会,县委派出了督导组到会指导,督导组组长黄明权同志将对我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重要指示,请大家认真学习领会,并抓好落实。下面,根据院党组集体研究的意见,我着重讲以下三点。

一、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责任感,深入学习领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1月20日召开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发表了重要讲话,总书记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肯定了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所取得的明显成效,系统总结了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的成功经验,深刻阐述了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紧迫性,明确提出了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方针原则和目标要求,对于巩固扩大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确保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深入开展,推动党的全面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这里,我要着重强调的是,根据习总书记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讲话精神,全院干警必须清楚地认识到:进一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实现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确保社会稳定、国家安定和人民幸福的必然要求。这“三个必然要求”高度概括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深刻阐明了新形势下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加强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同时也充分显示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显示出对共产党执政规律和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深刻把握,全院干警一定要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总书记的讲话精神,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深刻认识继续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积极投入到教育实践活动中去。

(一)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迫切需要。人民群众是我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是我党获取力量和智慧的源泉,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十八大报告强调:党坚强有力,党同人民保持血肉联系,国家就繁荣稳定,人们就幸福安康。全党必须牢记:只有植根人民、造福人民,党才能始终立于不败之地,如果脱离群众,得不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我们党将一事无成,甚至可能亡党亡国。我们党最基本的一条经验就是一刻也不能脱离人民群众,群众路线是我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通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夯实党的基层基础,把各级党的组织建成坚强战斗堡垒。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就是要聚焦“四风”、力戒“四风”,擦亮“密切联系群众”这个党无往而不胜的传家宝,最大限度地争取群众支持,巩固群众信任,化解群众诉求,凝聚群众智慧,带领和激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身到建设盐亭“生态经济强县”的宏伟事业之中,为实现伟大的“中国梦”而奋斗。我院要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旗帜鲜明地抓作风、转作风、改作风;深入开展“两下两上”、“三同四百”、“亮岗践诺”、“法治基层行”等主题活动,抓好“六个结合”、“四项教育”,真正做到了为群众办实事、帮群众解难题,使法院形象和群众满意度得到全面提升,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和谐融洽。

(二)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是解决群众的突出问题和践行司法为民的必然要求。群众观点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基本政治观点,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工作路线。毛泽东同志早就说过:“真正的铜墙铁壁是什么?是群众,是千百万真心实意地拥护革命的群众。”邓小平同志一再强调,要把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事情想得对不对、工作做得好不好的衡量标准。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树立群众观点、践行群众路线,已成为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开展各项工作的重要法宝。历史经验反复证明,什么时候党的群众路线执行得好,党群关系密切,党的事业就顺利发展;什么时候党的群众路线执行得不好,党群关系受到损害,党的事业就遭受挫折。我们党无论在执政前还是执政后,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最大的政治优势,而脱离群众则是我们党最大的危险。无论任何时候,我们都必须牢固树立宗旨观念,始终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时刻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在法院工作中,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利益,直接关系到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全院干警要时刻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通过发挥司法职能,依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使法院工作拥有深厚、可靠的群众基础和最强大的力量源泉,让党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宗旨在法院工作中得到切实体现。

(三)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是保持法院干警纯洁性和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有力举措。司法工作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巩固国家政权的重要形式,是党和国家大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把群众路线和宗旨意识深深植根于每一个法院干警的思想和行动之中,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凝聚改革发展共识,增强司法履职能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提升审执工作质量。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加强司法公信力建设,习近平总书记也提出要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但从实践来看,司法不公现象仍然客观存在,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反映也比较强烈,表面上看是司法作风不当、不实、不廉,究其根源还是在于个别同志的思想和行为背离了党的根本宗旨,群众观念淡薄,感情上疏远群众,工作中漠视群众,与群众的距离越来越远。我们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全院上下把“群众路线”这根弦绷一绷,把干群关系紧一紧,切实增强法院干警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依法办案,不断提高公正司法的能力,通过每一个具体案件的审判,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公正,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

二、准确把握关键环节和活动主题,深刻领会和了解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要求和目标任务

中央和省、市、县委对这次教育实践活动均作出了明确的安排部署,同时也明确了教育实践活动的目标任务和基本要求,全院干警一定要吃透精神,全面了解和掌握教育实践活动的内容、主题、要求、步骤和作法,结合法院审执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全院干警在这次活动中受到深刻教育、心灵得到净化,能力得到提升,突出问题得到解决、作风形象明显改进、最终让人民群众满意。

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要求,本次活动主要分为抓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3个环节,活动时间从2014年1月份开始,2014年9月底基本结束,这期间,集中教育时间不少于3个月。作为地方国家审判机构,我们必须立足于自身审判职能,把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放在最高位置。要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举措,提升服务群众能力水平;进一步加快推进“阳光型、服务型、效能型”三型法院建设,完善新的诉讼服务中心功能;进一步加强巡回审判和司法救助力度,深化司法公开,积极推进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审判流程公开等三大信息平台建设,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公信;进一步开展交心谈心、切实找准“四风”突出问题、认真对照检查材料开好组织生活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强化办案程序意识,加强案件质效管理,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以程序公正保障实体公正;进一步严格办案纪律,有效构筑法官与律师、代理人之间的防火墙和隔离带,确保法官清正廉洁,公正司法,努力为全县人民和各类法人单位提供最优质的司法服务。

)准确把握“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12字总体要求,进行一次深刻的自我革命和灵魂洗礼。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提出,教育实践活动要着眼于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要求。活动中,我们要坚持“正面教育为主”、“批评与自我批评”“讲求实效”、“分类指导”、“领导带头”的基本原则,发扬“认真”精神,落实“从严”要求,切实抓好教育实践活动。照镜子,主要是以党章为镜,对照党的纪律、群众期盼、先进典型,对照改进作风要求,在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上摆问题、找差距、明方向。正衣冠,主要是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勇于正视缺点和不足,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敢于触及思想、正视矛盾和问题,从自己做起,从现在改起,端正思想,规范行为,自觉把党性修养正一正、把党员义务理一理、把党纪国法紧一紧,保持共产党人良好形象。洗洗澡,主要是以整风的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亮丑,敢于揭短,深入分析发生问题的原因,清洗思想和行为上的灰尘和污垢,牢固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治治病,主要是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区别情况、对症下药,对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警醒,对问题严重的党员、干部依法依纪进行查处,对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这4句话12个字,全体干警要深入学习领会其中的深刻含义,把它认真贯穿到活动的全过程和各环节,并随着活动的深入而不断深化。

)扎实开展学习教育,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学习是教育实践活动的首要任务,全院干警要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章,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同志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回顾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学习兰辉、张勇等典型人物的先进事迹和先进精。广泛收集和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广大群众、人民陪审员、法律工作者等对我院的意见建议,围绕省、市、县委“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活动,把持续深化“两下两上”、“三同四百”、“亮岗践诺”、“法治基层行”等活动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了解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找准问题、整改落实打下坚实基础。

(三)深入查摆“四风”问题,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慵、懒、散、奢、私、贪、蛮、横、硬等“四风”问题,在我院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主要表现为:一是有的领导干部在大是大非面前不主动担当,不习惯负责,当太平官、逍遥官;有的在执行上级任务时打折扣、搞变通,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有的对工作要求不高,得过且过;二是有的热衷于迎来送往、交际应酬,下基层走马观花、浮光掠影,说假话、汇假报很在行,干实事、破难题没有招,有困难推来挡去,有好处争来抢去;三是有的功利色彩浓厚、组织观念淡薄,官本位思想严重,不是把心思和精力用在工作上,而是绞尽脑汁拉关系、找门路、搭天线,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四是有的干警学风、文风、会风不正,缺乏学习热情、学习动力,既不愿学也不会学,既不真学又不真信,更谈不上真懂真用;五是有的缺乏理想和信念,情趣低俗,追名逐利,奔走于酒场之间,迷恋于牌局之上,结交不良人员,忘记了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忘记了自己是一名人民法官;六是有的在位不在岗、在岗不履职,自己部门的工作往别的部门推,往院领导身上推,拿钱不愿办事,拿钱不办好事;七是有的上班时间随意离开工作岗位,工作缺乏积极性和创造性;八是个别干警理想缺失、信念动摇,在党不爱党、在党不为党,奉行及时行乐的人生哲学,追求物质享受,个人的利益稍有不如意就觉得组织亏欠了自己;九是有的执法不讲程序,搞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使法院的公信力受到损害;十是有的利用职权,经营“三产”,搞“堤外创收”,个别违规参与放高利贷等违纪违法活动,在追逐利益中逐渐忘记了身份、丧失了党性、丢弃了法纪,给县法院带来较大负面影响。同志们,我院之所以存在这些问题,究其根源,是少数人的世界观出了问题,人生观出了问题,价值观出了问题,党性出了问题,是“总开关”出了故障。“四风”问题实际上就是“毒瘤”,“毒瘤”不除,党心不齐、民心不顺、根基不稳,带坏社风民风,最终党无宁日,国无宁日。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权的行使者,身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第一线,肩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神圣职责,法院存在的“四风”问题将更直接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破坏干群关系。“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党同群众的血肉联系需要我们脚踏实地用一个个具体务实的为民行动来铸就;与此相反,如果我们不从细微处着手,任凭不正之风蔓延,伤害这种血肉联系则更加容易。所以,法院干警更应深刻认识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必要性、紧迫性和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通过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全院干警转变司法作风,推动党的执政根基和执政地位牢牢建立在更加广泛、更加深厚、更加可靠的群众基础之上。

(四)狠抓整改落实,不断提高司法为民能力。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就是要聚焦作风建设,把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通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查摆和深入剖析自身的“四风”表现,反“四风”,改“四风”,让“四风”从全院干警身上彻底清除。一是坚决反对形式主义。要端正思想,提高政治觉悟,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要求真务实,反对虚假浮夸;要追求实效,反对华而不实。在这次教育实践活动中,全院干警要认真回顾和反思自己过去的工作,总结经验和教训,看看自己的工作是沉在下面还是浮在表面,是事半功倍还是事倍功半,是群众满意还是群众不满意,拿出勇气,找出问题,坚决整改。二是坚决反对官僚主义。要反对高高在上,脱离群众的封建衙门作风;要反对“主”、“仆”错位,“老子天下第一”的霸王流氓作风;要真心对群众负责,热心为群众服务,要融入人民群众之中,做群众的学生,做群众的朋友,努力赢得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全院干警要以一针见血的精神,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拿自己开刀”,敢于说真话、说实话,坚决反对说空话、说套话、说假话、说废话,只要我们彻底摈弃官僚主义作风,我坚信法院的工作就会再上台阶,再创辉煌。三是坚决反对享乐主义,要坚定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的高尚情操,坚持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要强化纪律意识、责任意识,法制意识和主人翁意识,反对消极怠工,反对偷奸耍滑,反对安于享乐,反对意志消沉,反对庸庸无为。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摆剖析问题既要严肃、认真、深刻,触及思想灵魂,还要拿出具体的改正措施和时间表,对敷衍塞责、玩忽职守的干警要坚决实行问责,绝不和稀泥,绝不拉稀摆带!四是坚决反对奢靡之风,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理念,狠刹超标接待、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要破陋习,树新风,通过制度规范和自我约束,在全院营造勤俭节约的好风尚,教育实践活动中,要以召开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和自查自纠等方式,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找出个人或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

全院上下要对照查摆出的“四风”方面问题、针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逐一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并落实责任人,切实加以解决,确保取得实效。及时公布整改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整改见成效,让群众感受得到、让大多数人满意,让全县人民看到我院的新变化、新风貌、新气象。

三、上下齐心,整体推进,确保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这次第二批党的教育实践活动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大举措,全院干警要以对人民司法事业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统一部署,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切实抓好活动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落实领导责任。这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级各部门党组织高度重视,县委成立了以朝先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指导全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院也成立了由本人任组长,杜尧、苏奇元同志为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和副科级实职党员干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对我院的这次教育实践活动负总责,并下设办公室,由苏奇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何梅、王进同志兼任副主任,办公室负责本次教育实践活动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责,细化活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检查督促落实,班子成员要带头参加活动,主动与县委督导组沟通联系,坚决杜绝“走过场、搞形式”,确保我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顺利推进并取得明显效果。

(二)配合督导工作。这次活动县委督导组将进行全程督导,这是县委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的重要措施。全院干警一定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听取和吸收省、市、县督导组的意见,全力配合和支持督导组的工作,贯彻好督导组的意见要求,确保活动始终在督导组坚强有力的指导下顺利推进。

(三)坚持统筹兼顾。全院上下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紧扣全县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坚持教育实践活动与审执工作一起抓,一起推动,把干警在活动中激发出来的工作热情和进取精神,转化为做好司法工作的动力,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使活动的各个环节、各项措施、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注重宣传引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继续与四川法制报、四川新闻网、绵阳日报等主流媒体保持常态化沟通联系,进一步拓展宣传渠道,丰富宣传报道内容,同时做好与市中院、县委、县政法委等相关部门的信息报送工作,为推动我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效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最后,我代表院党组,向全院干警郑重承诺:我们一定在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市、县督导组指导下,摆正位置,端正态度,带头认真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带头查找“四风”,带头自我剖析,带头务实整改,带头“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我们一定坚持正人先正己,带头践行“四讲四不”、“四个首先做到”的要求,严于律己,为全院干警做出榜样和表率,敬请大家监督。

同志们,开展好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间紧,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部署要求,以饱满的政治热情、高昂的精神状态,扎实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我们坚信,通过进一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将使我们全体干警政治更加坚强,作风进一步转变,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群众更为满意。让我们全院上下一心,提振精神、改进作风、团结拼搏、真抓实干,为加快追赶跨越步伐、建设生态经济强县,创建文明、和谐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