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盐亭县人民法院党组
关于冯波等同志工作岗位调整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我院工作需要,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对冯波等同志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冯 波、勾海舟调立案庭工作;
潘晓芹调审判管理办公室工作;
王 博调刑事审判庭工作;
何 刚调执行局工作;
胡 蕾调黑坪人民法庭工作。
以上人员请于2017年7月31日前做好工作交接,8月1日到新的工作岗位上班。
特此通知。
2017年7月31日